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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ve for 2012年6月

 

昨日晚饭后,在图书馆新书架上随手翻书,偶然看到一本《西南联大的爱情往事》,翻了一下目录,就放不下了,文字很朴素,有温情,有悲凉。不知道有没有人在做西南联大的口述史,再不做,就太可惜了。摘录数则故事,与君共赏。

 

1

从谁说起呢,还是从她开始吧。谈起她,总是绕不过三个男子,不知道是她成就了他们,还是他们成就了她。

十六岁,她遇见了徐志摩。

为了她,他坚决与张幼仪离了婚,即使当时张幼仪刚有了孩子。

因为她,他写出了最美的诗:

       轻轻的我走了, 
       正如我轻轻的来; 
       我轻轻的招手, 
       作别西天的云彩。

十年后,在那个大雾弥漫的冬天清晨,他死在了去见她的路上。

她将失事飞机的残骸收藏了一辈子。可是,她还是静静道:“他若是活着,我待他恐怕也是不能改的了”。

她从未接受过,她是清醒的,诗人的热烈,聚得突然,散的也快。相比嫁给徐志摩的陆小曼,她做了一个聪明的选择。她最终嫁的那个男子,名叫梁思成。

他们并不是完美的,他跛脚,她有严重的肺结核,早在抗战时的李庄,就失掉了一向焕发美丽的面容;他们的真实生活也与“诗情画意”绝缘。

       许多年前,他曾问她:“为什么选择我?”

       她说:“我会用一生来回答。”

她真的用一生给出了这个答案。

1955年,她走了,他为她写的挽联是所有人里写得最好的:

       “一身诗意千寻瀑,万古人间四月天”

他哭得那么沉痛,那么悲哀,也那么天真。他不介意她嫁的人是不是自己,他只要她幸福。也没有人觉得他爱林徽因有什么错。

他终身未娶,晚年是和梁思成的长子梁从诫一起度过的,林徽因的孩子都会亲切的叫他“金爸”。

过了许多年,有人请他为《林徽因传》写一篇序言。金岳霖认真地想了想,一字一顿道:

       “我所有的话,都应该同她自己说,我没有机会同她自己说的话,我不愿意说,也不愿意有这种话!”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一身诗意千寻瀑,万古人间四月天

 

 

2

北大另一位有名的单身教授是陈岱孙,据说他爱的女子叫王蒂澄,她的归宿是周培源。

当刘孝锦拿出一沓同学照片准备为周培源挑选对象时,周一眼就看中了她,北平女子师范大学公认的校花。

他们的爱情很顺利,婚礼是清华校长梅贻琦主持的。此后,爱花的他一直把她当花朵一般呵护。

每年春天,他们都要结伴出门踏青,他一路搀着她的手,生怕她磕着碰着。拎着大包小包行李的女儿总在后面无奈地喊:“对不起!麻烦你们两位分开一会儿,帮我照看一下东西。”

她习惯迟起,每天早晨,他都会在她睁开眼的时候,和她说:“我爱你。”直到有一天她突然生了一场大病,再也站不起来了,他还是和从前一样,每天一大早跑到她床前,问她:

       “你今天感觉怎么样?腰还疼不疼?别怕困难,多活动……我爱你,六十多年我只爱过 你一个人。你对我最好,我只爱你!”

当着儿女的面,她不好意思:“你好烦啊。”

那一年,她已经八十岁了,他也已经年逾九十。

某个早晨,他又来和她说话,他看起来有些疲惫,她想他大概没有睡好,于是催着他再睡一会儿。

他乖乖地上了床。这一躺下,就再没有起来。

她发了很大脾气:

       “你不讲信用!说好了,你先送我,可你连个招呼也不打,你说走就走,你连再见也不说……”

一生当中,他对她的承诺从来没有不作数过,这是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

 

 

3

听到徐志摩的故事,卞之琳想的是,若是自己,恐怕是做不到的。

许多年以后,他才发现,其实他一样做得到。

他在沈从文家第一次见到她,从此终生莫忘。他写了很多封信,但她一封也没有回过。他试图逃离,却发现爱愈发强烈,他写了一首诗给她:

       你站在桥上看风景

       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

     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

      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

他遮遮掩掩的“示爱”还是赢不得她的芳心,她更喜欢那种果敢的男子,爱或不爱,都有着一往直前的执着。

她嫁了,一个来自美国加州的男子,把加州的阳光也带给了她。她于是得以自由地生活,保留她生命中的美好与诗意。

后来,她随这个加州男子去了美国。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,她依旧保留着骨子里的中国情调,穿旗袍,唱昆曲,每日临帖三小时。她无意成为书法家、文学家或是昆曲名角,书法、诗文、昆曲,只是与生俱来的爱好。

1986年,汤显祖逝世三百七十年,她应邀到北京参加汤显祖纪念活动,她与大姐合演一出《游园惊梦》,她已垂垂老矣,可扮上妆容,往台上一立,却仍是袅袅娜娜,她的水袖轻轻一扬,便赢得了满堂彩。

他在台下,看着她唱《皂罗袍》:

       “原来姹紫嫣红开遍,

         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,

         良辰美景奈何天,

         赏心乐事谁家院

         ……”

这是他和她的最后一次见面,十六年后,听着她的唱片,安静地走了。

她是张充和,“合肥四姐妹”中最小的一位,她的先生,美国汉学家傅汉思。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曲微茫度余生

 

4

充和的三姐兆和也有一段爱情故事。

当沈从文向她送出一封一封的情书时,她是他的学生,但她不买他的账,她带着一沓子情书去见校长胡适,胡适却将沈从文大力夸奖一番,他对张兆和说:“他顽固地爱着你。”

张兆和的回答倔强而骄傲:“我顽固地不爱他。”

沈从文依然一封接一封写着信,但不再那么卑微,而是变得端然静好起来。

如此一晃便是四年,她“顽固不爱”的心终于被动摇。在新婚的甜蜜时光里,沈从文完成了他的传世名篇《边城》,当然,“黑而俏丽”的翠翠总是有着张兆和的影子。沈从文说: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行过很多地方的桥,

          看过许多次数的云,

          喝过许多种类的酒,

          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。”

沈从文一直把兆和当做他的最好年龄的“三三”,是他的女神,可是,面对困窘的生活,面对纷飞的战火,童话也褪了色,徒留下一片现实的苍白。从小衣食无忧的兆和忍不住对困窘的生活心生怨责,“女神”的责备加上世俗的批判,他几乎精神失常。

很多年后,张兆和曾写过一段话:

        “从文同我相处,这一生,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?得不到回答。我不理解他,不完全理解他。后来逐渐有了些理解,但是,真正懂得他的为人,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压,是在整理编选他的遗稿的现在。过去不知道的,现在知道了;过去不明白的,现在不明白了。”

她懂了,可他已经走了,攥着“三三”给他的第一封信。

 

       若是前生未有缘,待重结、来生愿。

 

5

沈从文的学生汪曾祺更幸福些吧。

他们从什么时候开始的,不清楚了,大概是在西南联大的一次舞会上,从此,相识、相知、相恋、相守。

 汪曾祺的一生,三起三落,两次划为右派,而她对他,从来不曾改过。

动乱时期,她也像别人家母亲那样教育孩子:“你们几个要站稳革命立场,要和爸爸划清界限,太亲近叫外人看到不好。”

孩子反问她:“那妈妈你自己怎么不站稳立场呢?”

“我怎么没有了?”

“你有?那你为什么还偷偷给爸爸买酒喝?”

孩子们长大后很好奇,问他们有过怎样的爱情故事。她还是当年劝他们和父亲“划清界限”时一样“口是心非”,撇撇嘴说:“中文系的人土死了,穿着长衫,一点样子也没有,外文系的女生谁看得上!”

“那你怎么会看上爸爸?”

她却像年轻的女孩子一样娇俏笑起来:“有才啊!一眼就能看得出来!”

因为她,他的记忆没有苦难的痕迹:

       “都说梨花像雪,其实苹果花才像雪。雪是厚重的,不是透明的。梨花像什么呢?——梨花的花瓣是月亮做的。”

 

 

6

胡适和江冬秀,很诡异的一对,让人难以想到一块,但他们就这么走过了一生。

胡适是个孝子,他们的婚姻是胡母一手促成的。婚后,江冬秀总览了全部家政,胡适的薪水、出书的版税都必须一分不漏地交给她,一应开支也需她点头同意。家务她从来不沾,也不跟着胡适读书了,闲来无事,以打麻将消磨时光。

然而,在那践踏传统的年代,他并没有离婚。或许为“声名”计,或许江冬秀确有她的好。

这么多年来,他能在政治漩涡中保持清白,在学术一途上成就斐然,拥有令人尊敬的好名声,与江冬秀不无关系。娶妻娶德,他不苛求智识的匹配。

苦的是另一个人。

胡适对她或许是有爱情的,那一年,在西湖边重逢,他作了一首《西湖》的诗歌:

       “七年来梦想的西湖,

         不能医我的病,

         反使我的病得更利害了!

         然而西湖毕竟可爱。

         轻烟笼着,月光照着,

         我的心也跟着湖光微荡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前天,伊也未免太绚烂了!

         我们只好在船篷阴处偷窥着,

         不敢正眼看伊了……”

只是江冬秀的存在,注定她是一个悲剧。最终,她堕了他的孩子。

此后唯一的一次见面是在1949年,也是最后的一面。

文革时,因为这段情而受到牵连。她死于1973年,没有孩子,没有亲人。她葬在了胡适回乡的必经路上。

她不知道,早在十一年前,他病逝于台北。

查她的资料,会知道,她是中国农学第一位女教授,曹诚英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此恨不关风与月 

 

7

吴宓第一次婚姻是轻率的,与陈心一见面结识后仅十三天,便结了婚。他心里却爱着另一女子,毛彦文。

当毛彦文与朱君毅解除了婚约后,吴宓也开始了不计后果的追求,1929年,他与陈心一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。后来还在报纸上刊出一首情诗:

       “吴宓苦爱毛彦文,

         三洲人士共惊闻。

         离婚不畏圣贤讥,

         金钱名誉何足云。”

一时成了文化界的新闻。毛彦文,看着吴宓的坚持,态度也渐渐发生了微妙的改变。1931年,他拍电报给她,让她火速赶来巴黎结婚。她终于动摇了自己最初的坚定,说服自己再相信一次爱情。

她来到了他身边,然而,他却犹豫了。

这么多年来,他一直苦苦追求着她,而她始终拒绝,他已经分不清他追她是基于爱情,还是基于习惯使然了。也许,他根本就没想到她会答应,也从未做过婚姻的准备。

从此,他彻底失去了她。

1935年,毛彦文嫁给了年长她三十有余的熊希龄。两年后,熊希龄心脏病突发,病逝香港。

他重新开始追求她,盼着“再续前缘”。然而,此时的她,已是心如枯井。直到1999年,102岁的她去世,都没有再嫁,独自走过了大半个世纪的时光。

他留在了大陆,晚年凄凉,弥留前,仍然摆脱不掉文革的阴影,挣扎着喊:“给我水喝,我是吴宓教授!给我饭吃,我是吴宓教授!”是年1978年。

 

 

8

吴宓当年曾说:“自古人才难得,出类拔萃,卓尔不群的人才尤为不易得,当今文史方面的杰出人才,在老一辈中要推陈寅恪先生,在年轻一辈中要推钱钟书,他们都是人中之龙。”这篇日志就以他俩收尾吧。

陈寅恪刚到清华国学院时,已年近四十,他觉得婚姻是极端神圣的,妻子应该是永恒的心灵伴侣,他宁可单身,也不肯将就。父亲急了,告诫他如再不定下婚姻大事,自己便要强行做主。

唐筼的出现恰逢其时。1928年,他们在上海成婚。这个毕业于金陵女子大学,写得一笔娟秀小楷的才女,从此默默退守在陈寅恪的身后,这一退,便是一辈子。

抗战前的日子是他们最幸福的时光,她在花架下伺候她的瓜果花卉,他在花架下教孩子们背诗。

同当时所有人一样,他们的幸福中止在1937年的夏天,此后的日子,一直颠簸流离,陈寅恪的双目几近失明,她担当了他的书记官,给他读书读报,随时记录他要写的书信和诗作。在她的帮助下,陈寅恪慢慢振作。

1948年的上元灯节,她兴致勃勃地买来了烟花,绚烂烟花在半空瞬间绽放,他目不能视,却面露笑容。

1962年的夏天,陈寅恪摔倒,右腿骨折,不能再行走。两年后,八十余万言的《柳如是别传》完稿。

在动荡的日子里,他仍然竭力维持着残存的尊严,唯一一次“低头”是为了她。

当时,护士全被赶走,三个女儿都在外地,于是,照顾他的重任便全落在了她身上。她也已是逾七旬的老人,力不能支。陈寅恪于是给校方写了一份“申请”,语尽哀凉,请求动用自己冻结的存款,雇佣一位老工友。

他没有得到批准。

一次,她心脏病突发,几欲死去。他提起颤抖的手,预写挽联:

         “涕泣对牛衣,卌载都成肠断史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废残难豹隐,九泉稍待眼枯人。”

失明的眼里,渗出了泪。六个月后,他油尽灯枯。

她从容料理了他的后事,四十五天后,亦追随而去。

 

 人间自古伤离别,真信人间不自由

 

9

当年的清华,也是男多女少,女生都被宠爱着。女生宿舍名曰“古月堂”,常常站着等候女友的男生。钱钟书就是其中之一。

他与杨绛,佳偶天成,婚礼共两场,杨家采用西式,钱家采用中式。一个月后,他们双双离开江南,乘船赴英游学。

在牛津,他们一起读书,一起漫步,一起背诗,一起看风景。不久后,他们有了一个女儿,“阿圆”。

钱钟书在生活上都是笨手笨脚的,分不清左右手,不会系鞋带,甚至不会戴手表。他天天在家和医院两头跑,老闯祸,苦着脸说:“我做坏事了。”

他陆续打翻了墨水瓶、弄脏了房东家的桌布、弄坏了门轴、砸碎了台灯。

每次她都笑眯眯的说:“不要紧,我会洗,我会修。”

可是,“笨手笨脚”的他居然学会了做早餐,从此就为杨绛做了一辈子的早餐。而她也真的把他做的“坏事”都修好了。

抗战八年,他们留在了上海。贫穷摧毁了他们一家的身体,她持续不明原因低烧,他几乎每年生一场大病,阿圆也得了骨结核差点死去。可是,他们的日子依然过得生动有趣。女儿睡觉,他乘机在她的肚皮上画鬼脸;有什么好吃的,总逗女儿“baby not eat ”;杨绛又好气又好笑:“我养了两个小孩子”。

据说,钱钟书还有一部小说《百合心》,以女儿为原型,阿圆要看,他就跟阿圆捉迷藏,最后自己也不知道把书稿藏哪了。

这八年并不是他们生命中唯一的艰难时期,后来,他们还经历了同样艰难的“文革”岁月。再后来,他和女儿都病了,这回是杨绛在家和医院奔走,先送走了女儿,又送走了他。去年,她一个人走过了一百岁。

钱钟书是这么形容她的:

       “我见到她之前,从未想到要结婚;

          我娶了她几十年,从未后悔娶她;

          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答报情痴无别物,心酸一把泪千行

10

抹去名字,或许这就是你的故事。

只是,换了朝代,变了世道,还能守得住那一身风骨,留得住那一世风流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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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了这么多年,我还是改不掉晚睡的坏习惯。

也许,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,才能真正的抛开世俗的烦扰,静静的坐下来,听一首曲子,读一篇美文,远离尘世间的一切喧嚣,沉浸在,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。任尔东西南北风,都与我无关。

昨天说到穿越,今天再说一说。如果能够选择,我有两个时代想要回去,一是三国魏晋南北朝。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,恐怕连苏轼也后悔晚生了一千年,没能在那个英雄辈出的年代歌以咏志。至于魏晋,则另是一番风度。别的且不必说,单单是曹丕在王粲坟前学驴叫那一出便足够令人“心驰神往”。。。

另外一个年代便是二十世纪初,也许正是因为生逢乱世,才能造就这么多思想文化的激烈碰撞,才能孕育出陈寅格钱钟书金岳霖等一代大师吧。令我常常不解的是,那个时代的人为什么英语可以学的那么好。。。。林语堂居然用英文写《京华烟云》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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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paper写到恶心想吐的时候,唯一的好处,便是会突然冒出来两句中文,比方说这个:

醉里且贪欢笑,要愁哪得功夫。近来始觉古人书,信着全无是处。昨夜松边醉倒,问松“我醉何如”?只疑松动要来扶,以手推松曰“去”!

 

每次读到这里,都喜欢的不得了。爱屋及乌,便恨不得能够嫁给辛弃疾。像他这般文武双全,有着铮铮铁骨,又不乏诙谐幽默的男人,古往今来恐怕也没有几个。如果真有穿越这回事,我反正是决计不愿意跑到皇宫里去折腾的,哪怕是三千宠爱在一身又怎样,远不如仗三尺青锋走天涯来得逍遥自在。我想我这一生,可能都会像一只蒲公英,风停的时候落下,风起的时候,又会抖一抖身上的尘土,继续上路,哪怕在前行的路上迷失了自己,我也不愿停下来落地生根。

 

很久不写中文了,生疏了很多,写出来的句子总觉得矫情。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老有人看我的blog,同实验室的师姐对我说,继续写啊,不然荒废了。我想,我那一亩三分田,久不耕耘的,早就杂草丛生了,我也由着它去,杂草就杂草吧,也是一种不羁的美。在Facebook上加了两个group,却不知道为什么都是命题作文。。。大概是我太意识流了,话说着说着就不知道翻了几个筋斗蹦到九霄云外去了。。。眼看大家都交了作业,心里惴惴不安的,心想我大概只有被赶的命了,也罢。。。此处不留爷,自有留爷处,其实阿Q精神还是值得推崇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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